1.申请方提出申请:
申请方需填写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申请表》,并附上认证所需提交的资料;企业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复印件;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及年检证明复印件;组织简介(包括本单位经营范围、规模特色、示例,在国内外行业中利税技术、产量、质量、销售等方面的地位和销售服务体系建设、服务设施投入状况经费保证情况等);组织机构图(含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图)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;产品服务政策的介绍;产品销售网点/售后服务网点清单;已获认证证书和荣蓍证书复印件;
售后服务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。
2.审查认证申请
A. 认证中心审查企业是否符合认证要求,如企业不符合要求
1)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
2) 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企业
3) 在最近又重大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。
有以上情况的,认证中心将不受理申请,流程结束。
B.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,审查其提交材料的完善程度,和认证申请表的填写情况,对于材料不齐的,通知申请方补充材料,再次进行审查。亩查通过,受理认证申请,认证中心和企业签订合同。